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
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 22 日
第五部分 附表2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全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市属企业、学校和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完成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
遂宁市纪委监委本级由21个内设职能部门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室(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数字纪检室、遂宁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与电教中心、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其中,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03.83万元。与2023年度4875.05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1.22万元,减少1.46%。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和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0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3.8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41万元,占79.09%;项目支出1004.42万元,占20.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03.83万元。与2023年度4875.05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22万元,减少1.46%。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和项目经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4875.05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22万元,减少1.46%。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和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4.73万元,占85.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18万元,占6.54%;卫生健康支出121.99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252.94万元,占5.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03.83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06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0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4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82万元,完成预算84.27%,较上年度增加8.34万元,增长1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81万元,占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占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81万元,完成预算86.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77.64万元增加6.17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17.9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83万元。主要用于于保障执法执勤、外出办案、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1万元,完成预算6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2.84万元增加2.17万元,增长76.4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和其他市州同行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16万元,比2023年度868.81万元减少23.65万元,减少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4万元。主要用于阳光问廉栏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服务。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务用车购置费、设备购置经费、阳光问政栏目、监督执纪专项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专项经费、春节慰问经费、纪检监察大案要案经费、走读式谈话场所信息化系统升级、电子数据调查室建设、纪检监察内网安全设备升级、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经费、专题培训费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3分,本单位2024年认真履行职能职责,部门整体预算管理规范、一般性支出控制良好,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率100%,采购管理规范,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依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表》,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整体绩效总体合格,预算编制质量较高,绩效目标明确,预算执行及综合管理较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列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与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5109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