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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05 来源:廉洁遂宁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简介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遂宁市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室(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21个部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遂宁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与电教中心和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其中,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重点工作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政治主动、精准理念、系统思维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更高站位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实举措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以更严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以更强担当深化大抓基层,以更准定位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以更大力度强化改革创新,以数字技术赋能监督执纪执法,做实大数据监督,提升大数据办案水平,以更高标准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遂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5348.9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5348.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8.94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534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9.40万元,占65.05%;项目支出1869.54万元,占34.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5348.9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8.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5348.9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4.99万元,占8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32.39万元,占6.21%;卫生健康支出128.14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263.42万元,占4.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9.9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33.0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阳光问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5.4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培训中心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

监察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6.53万元,主要用于:留置场所建设以及保障办案支出、物业管理费、金鱼点房屋租赁费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2.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培训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资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6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4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培训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3.4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培训中心人员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9.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7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接受上级调研检查,各市(州)纪检监察系统交流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39%。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用于1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20万元,其中:会议费7.2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82.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支出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55.19%。主要原因是办案差旅费将在案件查办经费中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5.73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89.76

万元,下降19.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资金7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0个,涉及预算5500.4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6个,涉及预算2993.17万元;运转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636.8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1870.4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