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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05 来源:廉洁遂宁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简介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遂宁市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室(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21个部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遂宁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与电教中心和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其中,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重点工作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政治主动、精准理念、系统思维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更高站位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实举措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以更严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以更强担当深化大抓基层,以更准定位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以更大力度强化改革创新,以数字技术赋能监督执纪执法,做实大数据监督,提升大数据办案水平,以更高标准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遂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4168.7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125.21万元增加43.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4168.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8.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41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5.76万元,占80.02%;项目支出833.01万元,占19.9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4168.7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125.21增加43.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8.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4168.7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125.21万元增加43.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1.95万元,占84.00%;社会保障和就

业支出291.25万元,占6.99%;卫生健康支出123.00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252.57万元,占6.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9.9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33.0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4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0.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委机关、派驻纪检组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

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资金。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6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4年预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5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3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接受上级调研检查,各市州纪检监察系统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2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0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20万元,其中:会议费7.2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80.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未预算培训费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55.55%。主要原因是案件查办差旅费将在案件查办经费中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4.45万元,较2024年预算914.51万元减少180.06万元,减少19.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政府采购金额6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1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

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4个,涉及预算4314.6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6个,涉及预算2746.41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735.2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833.0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