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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蓬溪县委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

发布时间:2020-06-24 来源: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3—19日,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第三巡察组对蓬溪县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2019年12月12日向蓬溪县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

(一)坚持深化认识,细化整改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全面排查、系统梳理、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发《蓬溪县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销号。同时各牵头县级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及时安排部署、及时督促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等12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县委抓总、县级领导牵头、牵头部门主办、责任单位配合"工作机制,并制定工作规则;将整改事项逐项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逐条逐项抓落实,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指挥有序、落实有力。

(三)坚持真督实导,纵深推进落实。采取定期听取汇报、督促检查,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跟进、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事项进行"挂图作战",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部门、乡镇和具体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四)坚持完善机制,全力推进整改。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及时统筹各方资源,选派业务骨干,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任务交办、督促检查机制,及时传达学习上级要求、重要精神、工作动态、工作举措,及时督促各牵头县级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围绕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查找和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五)坚持从严查处,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从严处理,正面回应具体问题,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逐件研究、逐一核查,从严处理。批评通报责任单位党组织1个,批评教育党员干部2名,诫勉谈话党员干部1名,取消党员干部2019年度评先评优资格1名,真正做到从严追责问责。

二、聚焦整改任务,务实推动整改

(一)主体责任落实还不深不细方面

1.关于"县委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县委第七轮巡察开始,坚持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反馈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等情况,持续深入推进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专项整治。将每年10月作为脱贫攻坚项目集中整改月,由县脱贫办牵头,围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库建设、资金精准使用、小额信贷管理、公示公告、资金结余等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清理,对发现问题,及时梳理、限时整改。定期对脱贫攻坚专项部门全覆盖督查督导,全面对标补短;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定期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逗硬奖惩,有效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屡查屡现、屡改屡现。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成立脱贫攻坚督查组4个,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发现问题9类,发现问题1256个,建立并及时更新问题整改台账;同时结合发现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分级分类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反馈问题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

2.关于"基层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推进巡察监督。县委围绕在扶贫领域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采取常规督查、专项检查和巡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及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目前,已开展专项巡察3轮、巡察"回头看"2次,巡察发现12个乡镇党委、6个脱贫攻坚主责部门问题128个,已全部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监委、县委绩效办等部门,还对发现问题及时督查督办、逗硬奖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化严肃追责问责。持续跟踪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长效化压紧压实责任。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写入《2019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作为全县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3.关于"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调整频繁,帮扶工作缺乏连续性"的问题

一是严把调整关口。严格按照《蓬溪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细则》和省、市关于保持贫困村所在乡镇干部队伍稳定的工作要求,严把调整、轮换标准和程序,鼓励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连选连任。2020年1月以来,因调出县外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1名,因身体原因调整第一书记2名,不搞集中轮换、不大批次调整帮扶干部,有效保持驻村帮扶干部的稳定性和帮扶工作延续性。同时抓好新老帮扶力量的工作交接,由乡镇负责组织拟离任的驻村干部做好与新任驻村干部的"传帮带"工作,确保新任驻村干部情况熟、工作熟、方法熟。交接期满后,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对新任驻村干部履职适应度进行评估。

二是加强履职培训。制定《2020年度培训方案》,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培训纳入年度计划,每年举办2期、每期5天的履职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培训产业发展、基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结合实践教学,切实提高驻村帮扶干部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乡镇负责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日常管理,派员单位负责跟踪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推动全脱产驻村。县"五个一"办公室加大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到岗情况抽查力度,督促履职到位。扎实开展"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工作挂牌督战,细化形成52项督战指标,落实贫困村"五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履职情况全覆盖督战要求,已制发督查通报2期,点名通报9人。

4.关于"县、乡(镇)两级干部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脱贫攻坚年度任务,梳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和完成时限。督促各单位结合"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全面检视2019年以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尤其是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剖析问题根源,开展靶向治理。

二是持续加强作风监督。坚持开展"一月一督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扶贫开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绩效办等部门,紧盯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主体",以县直部门驻村帮扶、结对帮扶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组成县纪律作风督查组,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列为督查内容,坚持每日开展全覆盖督查,每日通报、反馈并上报问题,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目前共制发督查专题报告31期。

(二)监督执纪力量不强,基层办案水平有待提高方面

关于"没有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全县扶贫领域的监督力量较为单一,精准监督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深化监督体系。持续深化运用扶贫领域"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三重"监督体系。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和18个主责部门日常监督主体责任,建好监督、问题、整改"三本台账",7个专项督查组和5个专项治理组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开展"一月一主题"抽查暗访。目前,全县共开展日常监督20余次,专项监督8次,县纪委监委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暗访抽查3次,督促整改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具体等问题10个。

二是加强媒体监督。先后3次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特邀监察员参与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现场采访,通过暗访、录像、问询等形式,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隐性"问题摆在"台面"上,从严从实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加强人大监督。县人大将脱贫攻坚纳入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议题和人大代表监督民生领域重要内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审议了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报告;通过人大代表集中走访联系选民月活动,组织代表回到选区,倾听群众呼声,收集意见建议32条,并分类整理转交相关单位办理。2020年5月13—14日,召开县人代会,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和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积极引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四是加强政协监督。县政协发挥协商式监督特点,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通过政协网站、QQ群、微信群向社会广泛征求提案线索,反映社情民意;主席会议成员深入乡镇、村组指导脱贫攻坚、开展宣传20余次。在政协蓬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委员们围绕脱贫产业发展、种养殖业发展、充分利用撂荒地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

(三)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担当意识不强,认真履行职责不够方面

1.关于"个别专项扶贫牵头部门习惯拿着放大镜看下面的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的问题

一是明确要求。制发《蓬溪县脱贫攻坚2020年工作要点》《蓬溪县2020年扶贫专项实施方案》《蓬溪县年终脱贫攻坚考核办法》,优化资金、项目和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责任。明确专项部门年初考核要求,常态化加强工作过程督查、年终绩效考核,倒逼行业部门主动承担专项脱贫攻坚任务。

三是加强监管。出台全县教育、卫生、住房等相关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行业主管部门担当意识。

2.关于"全县干部管理缺乏有效统筹,对借调干部情况掌握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摸清底数。2020年2月,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对全县乡镇(街道)、部门干部抽派借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清查,我县涉及抽派借用人员共计185人。

二是及时清退。严格按照抽派借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展清退工作。已到期的,庚即清退;未到期的,到期立即清退。对未执行抽派借用政策规定,各部门(单位)自行抽派借用人员,全部清退。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需要,确需继续抽派借用的,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三是建章立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抽派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抽派借用程序,坚决杜绝随意抽派借用人员现象发生,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抽派借用人员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3.关于"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全县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单独设立产业扶持基金账户的,已责成整改到位;修订《蓬溪县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产业扶持基金属于贫困村集体所有,必须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不能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代管;制定《蓬溪县2020年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全县所有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指导2次以上,确保全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用好、用活,发挥更大效益。

(四)对标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难度大"的问题

一是优化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贫困村资源禀赋,结合贫困村现有产业,组织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注重市场需求和长短结合,确保贫困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企业+专合社+贫困户""订单生产""产业扶持基金入股"等方式,构建互利共赢、抱团发展的产业扶贫格局,解决贫困户、贫困村对接市场难的问题,提高产业效益,同时向上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改善生产条件。

三是助力农村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村发展观光、体验等休闲农业,支持农村电商销售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免费组织贫困村特色产品参加各类农业博览、展销会,拓宽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农业旅游功能,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产业效益。

2.关于"对贫困村关注投入多,对非贫困村关注投入少"的问题

我县加大了对重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避免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不均衡。截至目前,我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5159.17万元,占项目方案基础设施总额的72.36%。

3.关于"全县开展感恩教育不够深入,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和攀比心态严重"的问题

一是广泛宣讲政策。督促驻村工作队结合开展"述职恳谈会"、开办"农民夜校"等有利契机,督促帮扶责任人常态开展入户"摆龙门阵"活动,面对面开展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着力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引导群众积极自主脱贫。大力推广"乡约银行""七积"模式,把贫困户脱贫指标纳入评分细则,选树一批脱贫志向好、带头示范好的家庭,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致富能力。全县20个乡镇(街道)262个村,2.8万余人(含2.3万名贫困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

三、全面举一反三,提升整改质效

(一)持续推进整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保持工作力量不减、督查力度不减、惩治压力不减、加强统筹协调,对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症下药找准措施,加强工作部署、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切实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绩效办等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重点围绕整改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三)强化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形成长效机制,常态有效推动整改,从制度上解决"屡巡不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为蓬溪加快"三县一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扶贫领域首轮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5395163,邮政信箱: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Pxxwbzh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