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信访室转来的是A类信访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指向清晰、内容具体,大家要注意办理质量和时效……”收到信访室转办件,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田维兵立即组织室内人员进行集中研判。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检举控告件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射洪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积极主动、精准深入、规范高效的标准要求,研究制定《检举控告件筛选研判分类标志办法(试行)》,将信访举报件分为A、B、C三类,明确将问题典型、群众高度关注、涉嫌严重违纪、对查办结果实效性要求较强的作为A类件,将反映问题逻辑较为清晰、线索较为具体、具有一定可查性的作为B类件,将无实质内容举报、挂牌举报、重复举报的作为C类件。同时,明确要求信访室、案管室按照《检举控告“双监管”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对A类、B类检举控告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提出处置方式,优先办理,对最终处置结果适时跟进、重点关注,促进信访举报前后端形成良性互动。
“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科学分类分流,对三类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和督办提出针对性要求,切实为承办部门“减负”,有力发挥信访举报‘前哨作用’。”市纪委监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据了解,射洪市纪委监委主要依托检举举报平台规范受理流程,严格按照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录入反映问题,通过关联比对、关键词勾选,根据问题的真实性、可查性和时限要求,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的质量、时效和使用价值,同时进行风险预测、综合评估后予以分级分类,以“人工+智能”的方式为承办部门重点线索重点查办提供有效参考,达到提速、提质的双重效果。截至目前,已对56件检举控告件进行分类研判,其中A类1件,B类49件,C类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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