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宇
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署名文章
《打出痛击“围猎”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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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8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截图
打出痛击“围猎”的“组合拳”
■张宇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人对党员干部不择手段“围猎”,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只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才能斩断权钱交易的利益链。实践中,我们打出查处、惩戒、保护、治理“组合拳”,加大打击行贿力度,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行贿人员102人、留置51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大英县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漆某某案,正是我们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典型案例。
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只查受贿不查行贿,就会让行贿者心存侥幸、更加肆无忌惮。这要求我们加大“查”的力度,坚持“查受贿必追行贿、查行贿必挖受贿”,既零容忍查处受贿问题,又精准打击行贿行为。在查办大英县某单位干部张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过程中,我们从张某的不正当收入入手,逐一核实与其来往密切的商人老板,最终查实漆某某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审批等方面得到关照,多次向张某行贿。随后,我们从漆某某的关系网入手,顺藤摸瓜、抽丝剥茧,揪出了更多被漆某某“围猎”的党员干部。2025年6月,漆某某因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漆某某拉拢腐蚀的10名党员干部中,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犯受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小投入”博“大回报”,是行贿人行贿的主要动因。有效遏制行贿行为,必须做好“惩”的文章,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漆某某案办结后,我们不仅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接受法律制裁,还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从经济上进行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在依法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财产性利益的同时,我们加强与人大、政协、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纠正通过行贿所获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等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让行贿人付出应有代价。
惩治行贿行为,既要保持严的基调,也要彰显“护”的温度,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查办漆某某案时,我们严格把握相关措施的适用条件,精准确定涉案财物范围,将影响降到最低。特别是考虑到其企业员工较多,我们加强与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按进度拨付项目工程款,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同时我们认为,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意味着“一样处”,而应准确运用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准确进行处置。工作中,我们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一案一议、分类施策,综合考量动机态度、时间节点、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因素,对被动行贿、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的69名行贿人,作出责令具结悔过、批评教育等处理。
斩断“围猎”链条非一日之功,只有下足“治”的功夫,才能铲除行贿受贿滋生的土壤。我们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建立“跟案分析员”制度,解剖“麻雀”、找准“病灶”,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针对漆某某行贿案,我们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4份,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03项。督促相关部门把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和办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事项细化梳理到“最小颗粒”,促进工程承揽、款项拨付、政策兑现等环节更加规范、更有效率。此外,深化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围猎”侵蚀,倡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
实践证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体治,深化“查、惩、护、治”贯通融合,才能持续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消除行贿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让干部敢作善为干事业,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作者:四川省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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