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 关于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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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第一巡察组对安居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1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升思想认识。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重要抓手,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落实。2019年12月12日,收到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专题会,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12月13日,组织召开区委常委班子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暨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原因,详细制定整改举措,深化了对脱贫攻坚重要性的认识。12月27日,召开区委四届第127次常委会会议暨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020年3月24日,召开区委四届第143次常委会会议暨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加强组织推动。成立区委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领导;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具体领导巡察整改工作;有关县级干部任副组长,负责督导分管领域涉及问题整改;21个牵头责任单位为成员,负责具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办公室,统筹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环环相扣”整改工作体系。
(三)督导落地落实。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提出72条整改措施,建立起问题、责任、任务、时限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组织纪检、督查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抓好整改
安居区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挂图作战,敢于动真碰硬,聚焦重要问题集中发力,逐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有缺位,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以来,召开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9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时研究推进脱贫攻坚。
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健全会商调度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月调度,严格做到项目推进、“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诉求、帮扶履职、集体经济发展、问题整改“六个必研究”。健全项目统筹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办公定项目、定资金、定责任、定时限,确保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整合使用。健全督导问效机制,制定“竖红旗发黄牌”督导评价机制,建立“春季攻势”“夏季战役”“秋季攻坚”“冬季冲刺”四大战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制定《脱贫攻坚遍访工作方案》《脱贫攻坚“联帮包”工作方案》《扶贫干部实绩清单和负面清单》,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82个贫困村再次全覆盖遍访。组织县级干部包村、干部包户,实现82个贫困村“五个一”帮扶力量、110个20户以上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两个全覆盖”。
三是强化统筹调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度目标逐项分解到镇到村到户,工作责任逐一分配到行业到单位到人头。制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编制完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及15个扶贫专项方案。
四是加强考核督导。区委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区委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扎扎实实推动整改落实。
五是聚力补短提优。2020年1月围绕“三类群体”“五大短板”“六项重点”,研究确定了脱贫攻坚“356”工作思路,并启动问题专项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250个行政村、18568户贫困户、47户边缘户对标查短工作,6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将患大病自付额度较大、失能无人看护、赡养费收入虚空“新三类”重点人员,纳入县级干部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对帮扶,一户一策制定包保措施。
2.针对区委领导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安居区脱贫攻坚“联帮包”工作方案》《安居区脱贫攻坚遍访工作方案》,从2020年3月起,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82个贫困村再次全覆盖遍访,联系镇(街道)县级干部负责辖区内非贫困村“三类群体”户,联系贫困村县级干部负责所联系贫困村及村内“三类群体”户,切实把县级干部“联帮包”对象明确到户到人。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做到脱贫攻坚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坚持每月调度,严格做到项目推进、“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诉求、帮扶履职、集体经济发展、问题整改“六个必研究”;带头落实《安居区脱贫攻坚“联帮包”工作方案》《安居区脱贫攻坚遍访工作方案》,从2020年3月起,对82个贫困村再次全覆盖遍访,逐村了解“三类群体”生产生活情况,督导落实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保障等“五大短板”。全体县级干部做到每月到联系镇(街道)、村调研推动工作不低于2次,每次不少于1天,集中攻坚期每周不低于1次,深入联系村组织驻村帮扶力量完成数据核实核准,指导联系村开展疫情防控、复耕复产等工作,推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和整改等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工作衔接。印发《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道)的通知》,对县级干部及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道)及时调整明确,并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一致。同时在文件中强调,若因县级干部人事变动,由接任人员接续联系工作,确保帮扶工作不因县级干部任职调整而产生脱节。加强定期提醒,2019年12月以来,共发送提醒短信200余条。
(二)关于“项目建设缺乏统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整改情况
3.针对扶贫项目缺乏统一规划问题
一是加强扶贫项目规划。按照“镇村申报、部门规划、集中审定”的原则,全面统筹谋划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科学编制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方案和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目前,54个提前批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28个,6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实行项目库项目动态管理,规范完善2014—2020年项目库。
二是加强项目每月调度。坚持扶贫项目推进每月一调度,对工程建设推进缓慢、资金拨付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单位在全区通报。
三是加强扶贫项目督查。对54个提前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区级挂牌督战,纳入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联帮包”内容。对扶贫项目建设涉及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4.针对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制定《“三边”工程现象核查工作方案》,启动“三边”工程现象核查工作,对2015—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开展审计检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通知》,《安居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工作方案》《安居区2020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工程建设程序。
二是加快贫困村道路建设。对进度滞后2个建设项目,落实专人负责,目前已全部完工。委派专人督办,确保每周不少于3次现场办公,跟紧盯牢工程进度。目前,34个在建道路工程项目已完成30个,其余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建立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项目推进机制,对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道路建设、饮水安全等项目定期研究推进。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制发督战通报4期,着力整治项目建设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是全力推进住房安全保障。西眉镇方广村、新宁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已于2019年11月18日全面完成搬迁入住。通过精准帮扶“大走访”和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坯房整治。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1502人,任务完成率100%;实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553户;全年实施农村土坯房整治2538户。
5.针对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问题
一是做好扶贫资金拨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在确保安全及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指导完善资金申拨资料,并及时拨付资金。2019年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469.41万元,拨付率为95.36%,超过了省政府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考核要求。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对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发出《监察建议书》,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人社、公安、卫健、民政部门四方协查机制,定期核查死亡人口,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死亡注销数据,强化数据比对。组织各镇(街道)对全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状况进行全员核查,并开展死亡冒领养老金整改追回工作,对疑似死亡人员1912人暂停发放养老金。
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由区纪委监委负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清险”专项整治,严查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或徇私枉法等问题。
(三)关于“政策执行变形走样,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等问题整改情况
6.针对易地搬迁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从严整改个别乡镇易地扶贫搬迁中的违建问题。督促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有关乡镇进行现场核实,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违规搭建整改方案。对2户违法搭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对1户违法搭建的房屋,按照相关程序完善用地手续。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回头看”对乱搭乱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动态巡查联动机制,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以来修建的易地搬迁房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报、瞒报。
二是从严整改个别乡镇易地扶贫搬迁户未拆旧复垦问题。已督促2镇完成4户农户旧房腾空和拆旧复垦工作。同时,采取随机巡查的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应拆尽拆,应复尽复。
7.针对产业扶贫未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问题
一是注重宣传发动,通过发放资料、村广播、帮扶干部结对等对涉及的8个村广泛开展产业扶持基金政策宣传,鼓励贫困群众借产业扶持基金用于产业发展。
二是注重工作指导,按照《遂宁市安居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对各镇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截至目前,已对82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对一的督查指导。通过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全区产业扶持基金2610万元,已使用2331.17万元,使用率89.34%。
三是注重日常监管,将产业扶持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全区挂牌督战范围。
四是注重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探索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多层次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广“五金”增收模式,贫困村累计发展主导产业4.3万亩,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4.7万元;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753个、家庭农场356个,带动1.1万名贫困人口增收。打造就业扶贫车间4个,吸纳贫困劳动力66人;培训贫困群众2762人次,公益性岗位动态累计安置贫困劳动力820人。
8.针对部分政策执行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深入推进健康教育“五进五讲”等活动,切实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加大健康政策宣讲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政策培训会92次,培训职工及乡村医生4604人次,进村入户政策宣讲8240次,受益贫困群众26820人次。加强政策执行,制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集中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认定时间、程序、资料报送等相关要求。2020年3—5月集中认定慢病1434人,对认定合格的进行公示后录入金保系统,对不符合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标准的,及时出具意见书,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二是认真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督促区水利局、区扶贫开发局等部门落实专人对全区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区级验收。全面加强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监管,确保工程建设与工程资料同步开展。科学制定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计划,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展工程建设。
(四)关于“部分干部作风漂浮,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等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扶贫资料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着力整治工作文件涉嫌造假问题。督促涉及单位开展问题核实,2019年12月30日该单位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处理整改事宜,对相关责任人存在的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并于2019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该问题并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公文处理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公文办理程序。
二是着力整治部分村夜校培训资料涉嫌造假问题。加强调查问责,约谈相关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干部,责成相关镇党委通过调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涉及的农民夜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对农民夜校校长进行提醒谈话,涉及资料已按要求规范整改到位。加强警示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对各镇开展农民夜校工作予以警示。加强督促指导,结合脱贫攻坚督查等相关工作不定期对全区“农民夜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严肃追究不按规定开展、弄虚作假等相关责任人。
10.针对基础资料质量较差问题
一是着力整治部分贫困村问题整改台账缺乏问题。督促相关镇在2019年12月27日建立大排查问题整改台账,确保台账信息与系统录入数据一致。督促相关镇党委对涉及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及镇挂片干部进行集体约谈,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区委绩效办、区脱贫攻坚督导组采取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已制发问题通报1期,严肃通报存在问题。
二是加强培训提能。由区扶贫开发局负责,组织各单位脱贫攻坚业务骨干开展帮扶政策培训;督促各帮扶单位加强帮扶责任人政策培训,实事求是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规范填写《帮扶手册》,防止再次出现帮扶手册漏填,帮扶数据错误问题。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通过集中培训、抽派集中办案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综合执法能力。
11.针对部分干部作风漂浮问题
一是从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对涉及的帮扶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将处理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由相关职能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监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排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未填写时间的验收表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整改,涉及的5个镇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干部关爱激励,切实解决松懈思想、厌战情绪。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帮扶干部观看《一念之误》《蜕变的初心》等扶贫警示教育片,筑牢思想防线。督促各帮扶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帮扶干部的思想教育,确保各帮扶干部能够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帮扶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制发《关于推行六大机制全面压实帮扶责任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帮扶干部责任。2019年12月以来,开展帮扶干部履职情况专项督查4次,并及时将问题反馈至镇村及派员单位。用好扶贫干部“实绩清单”“负面清单”两张清单,向第一书记发放履职提醒函,促进帮扶力量履职尽责。
(五)关于“监督力量未有效跟进,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等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加快扶贫涉农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处置进度,截至目前,已办结51件,1件正在办理中。及时梳理信访件办理情况,51件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全部录入信访管理系统。
13.针对部分案件执纪偏软无法形成震慑的问题
经核查,举报反映村主任虚报冒领资金系用于公共事业,并在组织掌握其违纪线索之前,主动将虚报冒领的资金全部退回镇财政;在审查期间,该村主任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说清存在问题,认错态度较好,反省深刻。该镇党委综合考虑案情、动机和个人态度,鉴于其尚在入党预备期,根据中央纪委有关党纪处理解释,对该村主任作出延长一年预备期处理,并给予其书面诫勉和扣减绩效考核奖金处理。区纪委监委对同类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处理较轻、震慑力度不够的问题。
14.针对涉农保险专项治理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开展“清险”专项治理。组织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及保险机构召开业务推进会3次,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同时,集中选派优势力量加大案件侦破力度。
二是加强线索办理。区纪委监委通过“惠民大数据监督平台”比对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线索19条,立案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非公职人员涉案线索300余条,已立案查办5件10人,移送起诉1人。
三是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截至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1800余人次,主动说清情况人员增至34人,主动上交涉案款物增至53余万元,涉农保险机构已主动退赔涉案款项224.97万元。
三、注重成效巩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色
(一)持续推进整改。坚持整改标准不变、工作不减,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跟踪督导,紧盯不放;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调整整改措施,并加强提醒督促,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完善思路、推动工作的过程,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注重统筹兼顾。全面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强执行力,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着力在政策落地、项目建设、工作作风上下更大功夫。切实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财政涉农资金,盘活用好涉农扶贫资金,不断提升贫困村的自我发展能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整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5-8666007;通信地址: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629000;电子邮箱:ajqwg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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