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纪委监察局把监督检查“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跟进,健全机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迅速行动,先后召开常委会议、职工会议、专题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持续部署安排,明确将监督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工作,细化具体措施。牵头建立由纪委、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15个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了纪委牵头,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有效运转的良性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台了《船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巡查工作办法》,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任务,全面规范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活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紧盯节点,持续发力。紧盯春节国庆等重要时点、干部人事调整等敏感时段,突出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款送礼、培训考察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采取“明察+暗访”、“拉网式排查+重点抽查”的方式,盯紧“节点”,直指“痛点”,不留“盲点”;同时充分运用“约谈+问责”、“曝光台+排行榜”等手段,使作风巡查真正成为了新常态。全区先后开展“三公”经费、公务车辆、办公用房等拉网式专项检查17次,日常监督检查50余次。截至目前先后对3个单位的12名党员干部实行了问责处理,其中6个单位被责令作集体书面检查,诫勉谈话5人,1名单位主要领导被党政纪处分并全区通报,督促了各项禁令规定的有效落实。
三是重点整治,正风肃纪。集中部署了“中梗阻”、 “吃空饷”、村级组织建设薄弱、“八项规定”执行走样、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五大专题治理行动,同时在2014年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一周一主题,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整改,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约谈”的“6个1”专项明察暗访活动。共开展拉网式的暗访督查24次,编发通报7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1个,30人被责成写出书面检讨,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牵头制定了《船山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四是重拳惩治,铁面执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区内较为突出的作风问题,通过专项巡察行动、纪检干部直访下访、网络举报、党风巡视员和特邀监察员走访等形式,主动发掘案件线索,同时对发现问题坚持依法依纪快立、快查、快处、快结,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规定典型案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目前,我区已查办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此外,区纪委监察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情况,认真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虚报,决不护“短”,敢于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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