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斌简历】
胡朝斌,男,汉族,1958年8月生,遂宁市船山区人,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2月至1985年12月,在原遂宁县三新公社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
1985年12月至1992年11月,在遂宁市原市中区三新乡人民政府工作,历任副乡长;
1992年11月至1994年11月,在遂宁市原市中区人民法院工作;
1994年11月至1996年5月,在遂宁市原市中区人民法院工作,任助理审判员;
1996年5月至2002年4月,在遂宁市原市中区人民法院工作,任西眉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在遂宁市原市中区(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原开发区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4年5月至2008年2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8年2月至2010年4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永兴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0年4月至2014年12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永兴法庭审判员;
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调解中心审判员;
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立案庭审判员;
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创新工业园区法庭法官助理;
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立案庭法官助理;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立案庭庭法官助理(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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