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川森防指〔2023〕1号)部署,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加强重点监督工作的方案》要求,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市林业局组成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2023年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实抓细,切实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墙”。
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是否制定详细工作预案、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宣传、值班值守和防灭火物资储备等工作”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发现春节期间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不到位、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扑火装备前置落实不到位等9个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立即整改,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切实管好人、防住火,确保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下一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继续狠抓落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紧盯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前置期、防火期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动态掌握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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