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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警示教育“治未病” 筑牢廉洁“防腐墙”

发布时间:2023-07-26 来源:廉洁遂宁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张海波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随着法槌重重落下,一场“沉浸式”警示教育在旁听人员的唏嘘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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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庭审了射洪市公交公司原总经理张海波违纪违法案并当庭宣判。射洪市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组织市国资集团及其下属公交公司、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13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现场,旁听人员“全景式”直击庭审过程,了解被告人如何一步步突破纪法红线,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从退役军人到阶下囚,经受住了纪律部队的考验,却没有抵挡住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哎,真是太让人惋惜了!”

“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对我的触动很大,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

走出庭审现场,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达着自己的切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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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将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是射洪市纪委监委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之一。2022年以来,射洪市纪委监委通过“纪委夜校”课堂学、警示教育基地实践学、旁听庭审现场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廉洁从政模范者、做清廉建设引领者、做廉洁自律传播者,“三学三做”模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此基础上,射洪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好身边的“活教材”,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选取不同系统、不同岗位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每年精心编制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四合一”警示教育大会、处分宣布环节暨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等活动50余场,达到本市党员干部受教育全覆盖。

在用好反面教材的同时,射洪市纪委监委也注重正面引导。利用“清风遂州行·射洪站”流动微廉警示教育站巡展活动,让警示教育活动的“触角”延伸到党风廉政建设最基层。截至目前,巡展在23个镇(街道)、300余个村(社区)吸引群众3万余人驻足观看,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开展“共建清廉射洪·传承优良家风”作品征集活动,将征集精选到的30余件优秀作品通过影院、户外大屏、政务新媒体平台、窗口部门展示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等本土特色平台上陆续展播,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方式弘扬清风正气。

“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警示教育活动载体,持续为广大党员干部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套餐,切实把警示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帮助全市党员干部把稳思想‘方向盘’,系牢廉洁‘安全带’。”射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