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8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紧扛牢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增强整改决心
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向莉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及早安排部署
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局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担负整改落实相应责任。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具体责任,负责抓好整改落实。
(三)实化细化方案,厘清三张清单,抓实整改任务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审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根据5大方面、17项整改任务,共制定了67项整改措施,印发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制定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时限。
(四)加强督查督导,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实效
派驻纪检组、人事科、办公室定期对9个牵头责任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导、跟踪问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和自查,对查实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纪条规问责追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笼子
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启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
二、注重精准发力,对标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1)扛紧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特殊情况及时研究,及时通报落实情况。对2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处分。
(2)强化“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事业单位,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建,两促进、两不误,督促“一岗双责”严格落实。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督查不少于4次,严肃查处违反《国土干部作风建设六个不可为的规定(试行)》问题,按《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规定逗硬执行;对重点岗位、“关键少数”教育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115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自由裁量权。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4)加大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述职内容,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班子成员每年研究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局党委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职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园区(分)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
(5)压紧压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43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梳理廉政风险点39个,制定防控措施55条。
(6)注重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被围猎的权力》。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所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对2名科级干部开展任期内廉政提醒谈话和函询,对3名提拔的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全市系统内副科职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0余人次。
(7)创新开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10名厅管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将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常态化管理,全市系统内50名副科职以上干部填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8)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内审。2017年,首次在全市系统内启动了县(区)国土(分)局长离任审计工作,对船山、射洪、大英和经开4名原任局长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开展审计,今后,还将启动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年度内审。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9)保持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常学、常抓、常查、常议,加强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10)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扩大民主范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11)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人、财、物管理的制度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比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市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
(12)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应当提交党委会研究的事项,一律上会研究后才予执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执行。
4.针对“服务大局发力不够”问题
(13)科学分解,加快推进。一是严把入库关,提高项目质量。对于2017年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计划指标,科学分解,按每个项目不超过450亩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规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分类处理,加快项目验收。将8个超期项目的推进实施作为重点督导工作予以推进,确保项目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获得省厅验收,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4)强化项目选址和土地报征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一是提前主动介入项目选址,协助建设单位在规划区域内选择最优位置;二是在土地报征中切实征求规划部门的意见,确保征收的土地按城乡规划能够供得出去;三是规范土地征收补偿行为,按要求推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四是依法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工作,自实行网上征地信息公开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我市取回的征地批文全部予以公开;五是加快土地征收补偿,督促河东新区加快启动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提高供地率。
(15)努力争取部、厅下达计划指标。一是用活用足中、省重大、重点项目上级配套计划指标的政策。有效保障了唐家渡电航、安居机场迁建、蓬船灌区等3个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及时督促启动报征工作。县区、园区已启动4批次城市和乡镇土地的报征工作,确保西部国际电商园等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和建设。
(16)完善供地规划管理。一是及时安排布置整改工作。召开会议,就推进“供地率”偏低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经过整改,截止2017年10月,全市供应土地67宗,全市2012-2016年的平均供地率已从2017年初的53.57%提高到62.59%,高于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的警戒线。二是加紧完善供地前置规划等程序。在市政府第42次土资委会上,报告了全市土地出让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三是及时把握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针对前三季度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升温,迅速加推河东新区3宗商品房用地,满足市场需求。
(17)加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一是加大巡察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通知》,出动执法人员1203人次,发现制止违法用地7起,制止处理率100%,重点区域覆盖率达90%;二是严肃案件查处。结合卫片执法对16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对5宗违法用地进行了拆除复耕,向公安机关移送2宗涉嫌犯罪的违法用地。受理群众来电来访150人次,收到各级(交)转办件21件,办结率100%;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案件会审、参加专项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利用“6.25”全国土地日、广播、电视、报纸、街头法律咨询等载体和形式,宣传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政策,解答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加大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配置数码摄影机、照相机、执法掌图系统等执法装备,保障执法车辆。计划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办公设备,不断提升执法保障水平;六是加强制度建设。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已下发执行6年,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向市法制办提出了修订建议意见;七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全市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和“砂石资源国有化经营改革”,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采砂场及涉河项目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砂石领域及涉河项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18)落实措施,分类处置土地出让欠款问题。一是成立了遂宁市土地清欠领导小组;二是落实好《遂宁市促进房地产发展的十四条措施》,督促欠款企业缴纳价款;三是执行好《遂宁市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土地出让金欠款清收力度;四是对于欠款土地,已收回2宗土地,3宗土地已交清欠款及违约金,另4宗土地正按照市政府审定的清欠方案抓紧推进,将尽快完善清欠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5.针对“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好”问题
(19)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丰富“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在系统党组织中开展“红土先锋”工程,分类推进“五民”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思议访”四项活动。开办党支部学习园地,设立群团工作展示橱窗。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执行签到和记录制度,加强督查落实。2017年8月31日,全市党建工作现场会在我局设立现场观摩学习点。二是领导带头示范引领讲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见人见事,杜绝问题整改的形式化。
(20)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专题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2次,明确提出每个支部每季度至少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和1次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坚持将党日活动列入工作纪律考勤考核制度。
(21)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10名,以“三走进一讲堂”为载体,培训人数达到310余人次。
6.针对“作风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22)强化纪律意识。开展纪律督查4次,对7名未履行请假或出差报批等手续、擅自离岗人员进行了公开通报。
(23)落实层级管理原则。强化科室长管理干部职责,开展日常考核、提醒,并作好登记管理工作。对1名长期在编不在岗职的职工作出辞聘处理。
(24)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土干部作风建设六个不可为规定的严肃问责追责,真正用好“红脸、出汗”的常态。
(25)经常开展通报和学习。常态化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开展会前学纪、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的方式,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案例的通报和学习。
(26)扎紧制度笼子。出台《一次性告知等八个制度的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等五个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窗口为民服务意识。对于作风懒散飘浮、业务水平不高、服务效率拖延产生的严重后果,按照《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逗硬问责。
(27)优化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2017年8月,正式启用排号、叫号和服务评价系统,群众办事从站着排队到坐着等号。还在中心大厅和档案查询窗口增设了座椅和饮水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更多温馨服务。
(28)建立信息协同共享机制。开通房管、地税等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工作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群众可足不出户就了解相关信息,提高了登记办理效率。
(29)核实具体情况,坚持分类处置。一是对6个欠缴税费楼盘的开发企业可抵押资产情况进行清理评估,待报市政府方案同意后做好购房群众办证工作。其余欠缴税费的开发楼盘将参照执行。二是涉及开发区和河东新区安置房办证问题,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两园区管委会正在积极协调落实。三是居民自建房办证问题。方案已送市法制办审查,待审查通过后上报土资委会同意,形成最终解决方案。
7.针对“基层基础弱化”问题
(30)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基层国土所建设,坚持每年对基层所和新进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
(31)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公开考调,及时对基层一线人员进行补充和充实。已通过公开考调,新进3名人员。
(32)夯实完善成果。对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成果,做好日常变更工作。对18起群众提出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异议问题,经调查核实、纠错解释,已整改到位。
(33)积极开展登记延伸服务。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机制向乡镇延伸工作的通知》,成立县(区)不动产登记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于2017年底前开展试运行并通过全市检查验收。
(三)从严治党方面
8.针对“廉洁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34)加强警示教育。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教育会,对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剖析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阳光问廉》。
(35)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落实、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好“三早”机制的作用,全面启动内控制度建设。
(36)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加强对局门户网站、QQ工作群等网络平台的管理和监督,牢牢把握舆论方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37)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认真做好重大改革、重大事件中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38)严肃认真对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追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归类分解,认真进行核查和自查,对查实违规违纪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9.针对“内控管理有风险”问题
(39)控制库存现金额度。加大公务卡和转账等银行结算力度,减少现金支付,控制库存现金额度。局机关库存现金均控制在1000元以内。
(40)强化审核把关,加强票据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1)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组织会议和培训。
(42)完善政府采购报销相关手续。将政府采购审批单、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作为报账附件,体现政府采购流程的完整性。
10.针对“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
(43)聚焦主业主责。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系统内2名科级干部分别开展任期内廉政提醒谈话和函询。
(44)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将问题制止在萌芽阶段,对1起因工作监管履职不力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
(45)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水平。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条例、规则的学习和执纪审查相关业务的再学习,拓宽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方面
11.针对“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问题
(46)严格执行条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工作程序,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执行。
(47)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文件选编》,细化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
(48)加强核查。加强任职条件的核查,坚持没有动议方案、推荐方案、考察方案不上会,确保方案公开、范围广泛。
(49)加强培训。对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加强和规范业务知识培训,保持人员的相对固定,确保选任程序、要求等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市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跟班学习、锻炼。
(50)及时完善手续。对市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任手续。
12.针对“落实选任监督制度不到位”问题
(51)认真审核,据实填写。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拟提拔人员档案,据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52)执行干部交流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国土系统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巡察反馈任职满10年未交流的干部,已完成了轮岗交流工作。
13.针对“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53)规范会议记录,做到全程“痕迹”管理。完整、如实、全面地反映党委会讨论情况和票决情况。
(54)开展档案专审“回头看”。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开展“再清理”工作。
(55)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按程序规范办理人事业务,确保档案管理规范。
14.针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56)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加大内部轮岗交流和内外横向“三维度”交流干部力度,逐步解决混岗问题。
(57)通过退休、调出等方式逐步消化经开区分局现有事编人员,新进人员通过公招参公人员招入,实现将经开分局按参公事业单位管理。
(58)对土地储备中心挂牌不规范问题,立即制作科室标牌上墙,已整改完成。
(59)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科级干部职位竞聘上岗的复函》相关要求,发布竞聘上岗公告,完成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9个内设科室领导的配备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
15.针对“群众观念不强”问题
(60)坚持群众路线和精准扶贫政策。选派1名干部任“第一书记”,明确27名副科职以上干部结对帮扶39户贫困户。开展“扶贫日”捐款捐物活动,出资为平桥村和石岩湾村购买村建物资和办公用品。筹资资金对蓬溪县荷叶乡马坪村、平桥村、定水村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惠及1768户5540人。
(61)继续深入开展红土先锋工程,分类推进“五民”行动。开展“走基层、解忧难、化积案、维权益”活动,坚持与群众面对面解决涉地典型遗留案件,成功化解7批次50余人信访遗留问题。
(62)积极试点、面上推进。全面推广实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乡镇延伸,2017年底前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完成乡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建立,并开展试运行,实现群众办证不出乡镇。
16.针对“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63)严格规范办文办会管理。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会议规模和三四类会议数量。
(64)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将我市贫困村全部纳入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制定《遂宁市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2017年在全市7个乡镇11个贫困村实施7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直接受益农村人口达3.64万人。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优先将贫困村纳入省级投资和地方投资范围,申报优选22个2018年省级投资项目中已将27个贫困村纳入向省厅的申报范围。启动并完成了12个贫困村土地整理项目。三是加强督导项目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快申报储备土地整理项目的通知》,优先将贫困村纳入项目区范围。
(65)充分彰显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编制《遂宁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文件资料汇编》,组织各县(区)局、规划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召开业务培训,实地交流学习培训。二是坚持标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探勘、设计、施工等管理。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对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追责。四是邀请专家评审,严把项目设计。建立市级专家评审库,抽取专家实地踏勘,对项目设计进行评审,保障项目设计既符合行业标准又充分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66)充分征求意见,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在项目探勘和设计过程中,坚持实地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并在每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前,组织召开项目开工动员会,宣传项目设计、实施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解决问题。全市已妥善解决涉及土地整理项目的群众诉求或来访案件共31件。
17.针对“公务接待浪费现象严重”问题
(67)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和费用报销“五单制”。坚决纠正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和到下属单位违规开支接待经费等问题,严禁公务接待上烟和高档酒。加强公务接待内部审计,确保公务接待节俭合规。
三、坚持久久为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善作善成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建好制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不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融互动,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为遂宁加快发展、弯道超车贡献国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自即日起公开1个月)。
联系电话:0825-2319446(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邮政编码629000
电子邮箱:lvqqn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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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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