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政瞭望刊发文章
《遂宁:坚持“以督三促” 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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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开展“以督三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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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纪委监委必须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切实发挥专责监督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遂宁市纪委监委切实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将监督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作为工作靶向和主攻方向,深入落实“监督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纠正偏差”的要求,并在实践中借鉴“以案促改”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探索创新,逐步提出了“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治”的“以督三促”工作理念,着力以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建章立制、深化基层治理,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创立项目工作机制,“以督促改”推动监督常态化
“这个验收报告有问题,没有标明时间。”日前,遂宁市纪委监委第三抽查小组前往各县(市、区)及相关责任部门,对营商环境“作风漂浮”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抽查。其中,针对遂宁某区发现“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没有载明验收时间”问题,相关人员存在工作不严谨、签字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已由某区纪工委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责任单位项目部书面检查。
据了解,遂宁市纪委监委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将重要监督工作项目化,探索创立“1+5+N”项目工作机制,集中精力一个项目接一个项目抓、一个系统接一个系统治。以党风政风监督室这个“1”作为“发包方”统领项目分配,5个监督检查室结合所联系部门的职能职责情况,以“承包方”的形式承包相应监督项目,采取从顶层设计、制定方案、过程监督、宣传引导到总结提炼“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模式,组织“N”个相关纪检监察组组成“施工队”开展相应监督工作,最后以书面形式向被监督单位反馈问题,由党委(党组)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签收,确保“整改责任到人”“问题逐一销号整改”。比如,针对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此项工作市级层面的总牵头单位是市委绩效办,而作为联系市委绩效办的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就从党风政风监督室将“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作风保障工作”作为一个项目“承包”出来,具体牵头负责制定方案、编制清单、统筹监督、督促整改、宣传总结和协调各方等事宜。
2020年以来,先后确立了80余个主题项目和6个专题项目开展“一月一主题”常态监督和“适时一专题”专项监督,对监督发现的1075个问题建立台账,按责任主体分别“点对点”向有关地方党委、纪委和部门党组发函督促整改或问责,先后给予组织处理206人、党纪政务处分153人、移送审查起诉23人,成效十分明显。2020年,遂宁市营商环境综合排位跃升至全省第4位;2021年,遂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在全省第三方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营商环境作风漂浮专项治理”被选入《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
建立闭环监督机制,“以督促建”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遂宁市纪委监委建立“整改情况再监督”与“督促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整改→再监督”这样的往复循环直至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有效实现监督全闭环管理,最大程度发挥监督的综合效应。在“整改情况再监督”方面,着重监督是否存在没有整改、拖延整改、纸上整改等问题。在“督促建章立制”方面,综合分析研判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或主责部门坚持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章立制,以制度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7月26日,“国丰粮油系列案件”进行了现场庭审,在遂宁市纪委监委的组织下,遂宁市国资委、遂宁市隶属国有企业、遂宁市属二级国有企业、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射洪市纪委监委、射洪市市发改局、射洪市国家粮库、射洪市金谷粮油公司等相关部门120余名领导干部和中层人员旁听了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某某、原总经理刘某某、原业务部经理熊某某等5人的现场庭审。旁听庭审结束后,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贾杰洪表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触及心灵、发人深省,作为市国丰粮油公司新任主要负责人,在对其违法违纪的行为深感不耻的同时,我也要深刻地自我剖析,在今后的工作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更加深入细致做好风险防范、建章立制工作,做心怀‘国之大者’的守粮人,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守好‘遂州粮仓’。”
一直以来,在粮食系统治理中,遂宁市纪委监委聚焦国有粮食企业靠粮吃粮、财务混乱、违规交易、组织涣散等突出问题,深挖粮食购销领域权力规则、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根源,通过专题报告、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政企完善财务、人事、监管等相关制度83项,覆盖对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的闭环监督管理。
做实成果转化运用,“以督促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是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前半篇文章”,通过督促整改推进基层治理是履行监督职能的“后半篇文章”和最终落脚点。“前半篇文章”是基础,“后半篇文章”是关键。遂宁市纪委监委通过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地各单位在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的基础上,深层次开展系统治理、专项整治,推动监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遂宁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报骗补”专项治理,立案审查调查102人,移送审查起诉7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及16家培训机构虚报资金3000余万元,有效斩断权力寻租空间,得到省纪委监委充分肯定,并将遂宁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同时,通过创新开展“以督三促”,既督促修正不足,又及时总结经验;既督促补齐短板,又切实挖掘潜能,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党委(党组)的履责情况作为监督内容,盯着领导班子开展监督、盯着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开展监督,对监督发现的主体责任范畴的问题,市纪委监委书面发函直接反馈党委(党组),督促其“一把手”亲自组织开展整改、建章立制和常态治理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压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将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追责问责的问题,书面交给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并督促其不间断地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让责任单位始终绷紧整改之弦、始终牢记应尽之责、始终做到常抓不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以督三促”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在问题整改中开展举一反三、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实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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