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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突出“四抓”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发布时间:2020-04-02 来源:蓬溪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落地是巡察工作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蓬溪县巡察工作立足压实责任、问题导向、线索处置、机制建立,确保吹糠见米,见底见效,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作用。已开展常规巡察7轮,脱贫攻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项巡察3次,巡察“回头看”2次。实现全县脱贫攻坚重点乡镇和主责部门巡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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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单位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明责任,抓好分工落实  

把整改工作纳入县委重要工作日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召开县委常委会25次、县委书记专题会10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1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6名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及时通报分管县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挂牌督战”,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共同参与。被巡察党组织对反馈问题整改“挂图作战”,主动认领、见人见面,逐条整改。  

强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问题完成924个,完成率95.26%,46个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问题正在推进中。移交县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115个问题,已办结114个。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班子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县委绩效办对巡察整改不落实的群利镇、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局等10个单位(部门)扣减了年度目标分。县委巡察机构累计向县委提供拟调整干部有关情况24人次,向县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61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213条。  

严纪律,抓好线索处置  

建立交账、清账、销账、核账、晒账“五账工作法”,以“账”促改,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移交县纪委监委的113条问题线索,办结63条,处理处分干部73人(科级干部41人),收缴违规违纪财物167.84万元。办结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中,干部处理处分率98%。针对13条巡察移交涉及工程领域招投标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分类处理,责任到人。并牵头对全县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堵漏洞,抓好建章立制  

通过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曝光等方式,用身边鲜活的事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震慑有力。先后通报曝光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形式主义、文井镇副镇长违规操办搬家宴、县交运局运管所副所长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等6起巡察查处的典型案件。巡察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29条,查处24人。2019年巡察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0条,同比下降23.1%。推动各单位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到位。通报巡察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5期,将整改前置。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442个,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实效。